同和药业(3006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包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 过去和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等)由董事会审议[11]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1]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则[12]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