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收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