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促进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行使 董事会秘书的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一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管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