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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002935) - 内部审计制度
天奥电子天奥电子(SZ:002935)2025-10-24 18: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审计计划与报告提交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1] 评价报告提交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及时审计事项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资金审计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信息披露审查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8] 内部控制报告审议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报告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2] 非标准报告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1]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