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67,842,8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0.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99.85%[1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07%[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放于回购专户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索普集团在质押专户内质押200,000,000股,2025年8月22日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手续[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约占总股本的0.03%[2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央汇金通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0.15%的股份[28] 财务数据 - 1996年6月30日股首发前期末净资产额为7202.79万元[17] - 公司历次筹资总额分别为1996年8月8700.00万元、2002年2月9444.00万元、2020年4月28150.00万元、2021年3月99300.00万元[17] - 股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为172211.39万元[17] - 2025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前期末净资产额为543213.35万元[17]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9115.09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9.38%[18]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84373.79万元、负债总额为141160.44万元[18]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315808.93万元、营业利润为11572.18万元[20]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94.2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98.36万元[21] - 2025年1 - 6月非经常性损益小计为143.89万元,合计为119.13万元[23] -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为24646.15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18.13%[18]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1.65倍,速动比率1.32倍,母公司资产负债率15.88%,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20.63%[24]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27.18次,存货周转率5.75次[24] - 2025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4.65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24元,每股净现金流量0.16元[24] - 2025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9元[24][25] - 2025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7%[25]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4,101.44万元、47,697.48万元、54,443.84万元和45,433.7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68%、24.05%、23.24%和20.25%[69] -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30%、7.55%、8.79%和8.40%[70] 发行相关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50,352,865股A股股票[3] - 2025年8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预案[49] - 2025年8月21日,镇江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9] - 2025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49] -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的股票,符合《公司法》规定[50] - 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符合《证券法》规定[52] -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情形[53]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54] -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55] 风险提示 - 公司主营业务与国民经济景气度有关联,宏观经济增速面临压力[60] -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受行业政策影响大,存在市场需求下降可能[62] -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影响盈利水平[63] - 募投项目实施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可能无法顺利实施[65] - 募投项目效益可能因经济环境等变化未达预期[67]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能出现资金使用合规性风险[6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71] - 本次发行方案需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批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7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74] 其他信息 - 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包括立项审核、尽职调查阶段审核、申报阶段的审核等六个阶段[31][32][33][34][35][36][37] - 立项审核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和内核部从不同角度提供审核意见[32] - 保荐机构同意保荐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上市[39] - 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45] - 发行人除聘请中金公司等外,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46] - 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议案[56]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已出具填补回报相关承诺[57][58] - 公司具备年产120万吨醋酸、25万吨醋酸乙酯的生产能力[79] - 2024年国务院密集出台节能减排政策,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实施《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6][77] - 公司醋酸及衍生品业务在规模化、产业链完整程度、技术先进性、环保安全等方面具备优势[78] - 公司醋酸产品为“江苏精品”认证获证产品,醋酸、醋酸乙酯等产品通过REACH、HALAL、KOSHER等国际认证[81] - 公司连续获评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化工企业、入围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83] -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陈亮[99] - 授权书保荐代表人为马平恺、李长根[99]
江苏索普(60074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