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兴通股份兴通股份(SH:603209)2025-10-24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50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5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1] 股权结构 - 陈兴明等发起人及雄安和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分别持股44.50%、3.50%等[20]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配股利、参与股东会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9][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9]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8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8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