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核查意见 二零二五年十月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核查意见 致: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受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或"上 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北自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