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人 员及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相关职能部门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及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或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 悉相关业务和规定的人员担任内部信息报告联络人(以下简称为"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董 事会秘书认可。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要会议信息"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