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祥源文旅祥源文旅(SH:600576)2025-10-24 19: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加强沟通[2]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5]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等多方面信息[5]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7] - 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与投资者沟通效率[8]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渠道畅通[9]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情况[10] 责任与机构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3] - 设立资本证券中心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配合[14]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5] - 涉及信息披露工作归口董事会秘书发布[1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9] 信息管理 - 与特定对象交流出现信息泄露须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1] - 避免在特定时段接受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21] - 举办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会议,内容限于公开披露信息[22] 说明会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22][23] 调研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4]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3] - 资本证券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媒体采访安排等工作[2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备案[2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六项[25][26]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需知会公司,公司核查并处理问题[26] 违规处理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须承担责任[2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0] - 规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