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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光迅科技光迅科技(SZ:002281)2025-10-24 19:03

内部问责制度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2010 年 8 月制订,2025 年 10 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完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 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对公司经理层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 果,使公司利益受损,而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经理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的负责人(即被问责人)。 第四条 问责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同时,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问责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 (一) 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等重要工作部署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二)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贯彻执行,影响公司整体工作计划; (三) 未能认真履行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