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光迅科技光迅科技(SZ:002281)2025-10-24 19:03

审计制度修订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06年1月制订,2010年3月第一次修订,2025年10月第二次修订[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办工作安排 - 审计办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办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办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9] - 审计办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4] 审计事项及关注内容 - 审计办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分别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担保风险、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4][15][16][17] - 审计办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关注存放账户、使用计划等内容[17] - 审计办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18] - 审计办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0] 审计工作程序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拟订计划、通知被审计单位等[21]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公司(部门)和个人,审计办可建议表扬和奖励[23]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处罚或移交处理[24]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25]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2010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