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30056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神宇股份神宇股份(SZ:300563)2025-10-24 19:03

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或影响盈亏性质视为重大会计差错[8][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幅度、盈亏金额差异超20%视为重大差异[10][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2]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重大事项或关联方披露有重大遗漏视为重大差错[9] - 重大诉讼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视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9] 责任主体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组织与披露并对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6] - 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编制年报财务报表及相关内容并对准确性、完整性负责[6] - 业务部门及人员编制分部报告等并对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7] - 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对报送年报信息资料和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7] 责任追究 - 重大差错责任人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被追究责任[3] - 应追究责任情形包括年度财务报告违规等[13] - 董事等人员未勤勉尽责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14]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有情节恶劣主观故意等[14]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有阻止不良后果等[15] - 作出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16]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