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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9: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董事会在委员 范围内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