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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9:0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