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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001313)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粤海饲料粤海饲料(SZ:001313)2025-10-24 19:03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具有约束力,公司 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公司应将 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 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