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矿建(9200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防范资金占用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多种情形[6] 防范措施 - 经营性往来结算按合同执行,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8] - 占用资金应通知还款,拒不偿还可司法冻结[9] - 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11] - 财务负责人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11]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清偿规定 - 关联方原则上现金清偿,抵偿资产有要求[13] - 以资抵债需评估定价,报告公告[13] 违规处理 - 处分协助侵占的董高,董事对担保损失担责[15] - 处罚资金占用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15]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