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矿建(920019) - 承诺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8]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等且有明确时限[8]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10] - 因客观原因或不利公司权益时可变更或豁免,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11] 审议流程 -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承诺方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1] 违规界定 - 未按承诺履约,变更、豁免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且到期未履行视同超期未履行[12] 信息披露与承接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2] - 新实际控制人承接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完的承诺义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