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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0008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智慧农业智慧农业(SZ:000816)2025-10-24 19:1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V | . | | --- | --- | | œ | | | | |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并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