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0008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O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任组长,公司证券 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