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6,239,133元[2] - 已发行股份数为566,239,133股,全部为普通股[5] - 面额股票面金额每股1元[5] 财务资助与收购股份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6]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7][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等权利[10]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9]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7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7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84]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85,8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88]
亿利达(002686)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