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00268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委员职权与义务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其他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5]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等资料[15][16] - 可向高级管理人员质询,后者应回答[16] - 根据掌握情况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17]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报告提交规则 - 董事会休会时,重大或特殊事项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报告并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18] - 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提交报告由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签发,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提交[18] -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由召集人或其授权委员签发,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18] - 委员会休会时,高级管理人员重大或特殊事项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提交报告并建议召开会议[18] 细则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