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主体,含持股5%以上股东[2]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9] 信息披露宗旨与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宗旨为真实、准确等,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4]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 信息披露内容与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2] - 公司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制并公告定期报告[12]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16]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信息披露平台与限制 - 公司指定刊载报纸和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平台[31] - 公司网站披露信息不能早于指定刊载报纸及网站[31] 信息披露相关记录与保管 - 董事会秘书应作好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33] - 涉及信息披露会议的决议参会人员应及时签名[33] - 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信息披露应记录相关情况[3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应有专门活动记录[34] - 董事会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信息披露资料档案[34]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者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者降薪、降职或解除合同[39]
亿利达(0026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