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5-10-24 19:18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0039.6802万元,股份总数40039.6802万股[7][17] - 设立时发行3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深圳市达磊投资持股42.4705%,张贤明持股11.1693%等[1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5] 公司收购股份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注销或转让时间不同[22] - 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7] - 第(一)、(二)项情形收购经股东会决议[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5] 独立董事规定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4]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7]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126]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9] - 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 不同发展阶段与投资计划下现金分红占比不同[16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9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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