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5-10-24 19:18

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一名除外[2]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8] 投票与当选规定 - 投票只投同意票,候选人数和票数有上限[9] - 得票数超半数且位次在前当选,不足则二轮选举[11] - 票数相同不能决时进行二轮或下次另选[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