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5-10-24 19:18

内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内审部职责与报告机制 - 内审部对业务、风险、内控、财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2] 内审部权限 - 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报送经营管理资料[7] - 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7] - 有权制止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报告[7] - 可临时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审计[8] 人员配置与要求 - 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并设负责人[10] -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11] 审计内容关注要点 - 财务审计关注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五项内容[13] - 对外投资审计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五项内容[14] - 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审计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四项内容[14] - 对外担保审计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五项内容[14] - 关联交易审计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七项内容[15] - 风险投资审计关注是否进行风险评估等五项内容[1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计关注是否进行风险评估等七项内容[18] 审计流程 - 提前3 - 5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合资项目提前15日,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24] - 完成审计事项后编制初稿,经复核后出具报告[25] - 将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重大报告抄报董事会[26] - 责任单位按意见处理并报告,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25] - 对执行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并提交报告[26] 内部控制评价 - 由内审部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7]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9] 审计档案管理 - 完成审计后建立审计档案,包括审计文书、取证材料等[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