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虹软科技(68808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虹软科技虹软科技(SH:688088)2025-10-24 19:33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等)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特殊交易报告要求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3] - 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重大交易报告标准[13]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4] 需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关注[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关注[19] 日常经营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9]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9] 诉讼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9]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通告情况并报送书面文件[22] - 发生应报告的内部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2] 时间与市值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7]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27] 报备方式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可指定联络人报备董事会办公室[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