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京山轻机京山轻机(SZ:000821)2025-10-24 19:33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8]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等资料[20] - 可向非独立董事、高管质询并评估其业绩指标[20] - 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和各项管理制度[24] 薪酬与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8] - 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8]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8] 其他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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