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京山轻机京山轻机(SZ:000821)2025-10-24 19: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至2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6]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5]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发出,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9][21] - 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临时会议通知要求,过半数董事在场时可当即召开会议[21] 会议出席 - 一名董事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0]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10年[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10年[3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须送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指定报刊公告前公司不得向公共传媒披露相关信息[37]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39] 董事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39] 保密义务 - 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对公告内容在正式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1] 会议评价 - 每次董事会应听取前次会议决议实施情况报告并作出评价,载入会议记录[45] 职工利益 - 董事会研究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必要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47] 其他职责 - 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召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职责[47] - 董事会审议投资、担保等事项时应遵守相关规定[47] 规则修改 - 《公司章程》修改后与本规则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应修改本规则[49]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