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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科陆电子科陆电子(SZ:002121)2025-10-24 19: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2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6,081.6688万元,股份总数为166,081.6688万股,均为普通股[8][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可因六种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6] 交易审议标准 - 非关联交易审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对比[47] -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49] - 对外捐赠审议标准为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审议标准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50] - 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六种情形[5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临时股东会有多种召开情形[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0]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43]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若董事长当选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4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88][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7][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