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3000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2025年10月)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