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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乐普医疗乐普医疗(SZ:300003)2025-10-24 19:3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 |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以及 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