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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6036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韩建河山韩建河山(SH:603616)2025-10-24 19:33

担保与重大资产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8]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