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担保对象 - 为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含子公司等[3] 审批流程 - 担保交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7] - 七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第五条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申请审查 - 申请担保人提交资料,公司审查、评估和预测风险,可委托中介评估[11] 风险控制 - 担保合同履行异常,财务管理部报告并采取措施[13] -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启动反担保追偿或法律诉讼[14]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除主营外,不得对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第三方担保,担保需披露[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19] 违规情形 - 违规进行保证、抵押、质押等属违规[25] 责任与生效 - 相关人员不当造成损失担责,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