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7] 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股东会变更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14] - 股东会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权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争议与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 董事会等对事项存在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3] 信息披露与规则执行 - 法院判决或裁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云南白药(000538) - 云南白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