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风险 - 公司未偿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致本次债券违约[14] 会议召集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6][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可延期召开会议[17] - 出现需召集会议情形且有拟审议议案时,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17] - 延期召开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17] -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回复是否召集会议[18] - 同意召集会议的,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提议人同意延期除外[18]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紧急情况有不同要求[19][20]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21] 临时议案规则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会议授权与主持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5] - 若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会议主席,由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人担任[29] 会议程序与要求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会议主席宣布议事程序,确定监票人,宣读提案,讨论表决,律师见证形成决议[29]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30] 会议决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35] -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重大事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35]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7] 会议文件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8]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30] -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32] - 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34]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36] -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决议的具体落实[39] 简化程序规则 - 公司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时,受托管理人可按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 - 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公告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2]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受托管理人应立即终止[2] - 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3] - 发生特定情形,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会议通知公告[3] 规则其他说明 - 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冲突时,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5] - 本规则项下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5]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含本数[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全部赎回或转股后失效[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
松原安全(30089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