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铭利达铭利达(SZ:301268)2025-10-24 19:3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任职期间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股份锁定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满一年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违规处理规则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4][13]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违法提交有权机关处理[13]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给予批评等处理[13] - 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公司可降职等处理[13] - 造成重大损失可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公司应在招股或定期报告披露人员股份锁定或解限情况[13] 其他规定 - 公司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2] - 公司可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更严限制并申报[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