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虹软科技虹软科技(SH:688088)2025-10-24 19: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制定及修订26项治理制度,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改“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9]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36,000万股,已发行40,117.04万股,每股面值1元[10][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1][1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1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5]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1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需经相关审议[1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2]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3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9][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7] - 战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4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3][4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