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3] 资金占用限制 - 关联方不得在经营性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人员责任 - 董事和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10] 核查制度 - 董事会应建立核查制度检查资金情况[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及督促披露追讨[11]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应监控资金往来并拒绝不当指令[12] 以资抵债 - 以资抵债定价以资产评估值或经审计账面净值为基础,考虑资金现值予以折扣[16]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公告[16] - 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关联方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董事会追究责任[16] - 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可提请股东会罢免[16] - 负有严重责任的高管董事会可解聘[1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本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8]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