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董事会任命[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原则上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职责与报告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工作报告[10]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履职与决议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等视为不能履职[14]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8]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履职情况[20] - 意见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0]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