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虹软科技虹软科技(SH:688088)2025-10-24 19: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6][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会前持股不低于10%[8][9]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9] 会议变更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取消会议或变更提案,变更需提前2日公告原因[20]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2日公告原因[19] 参会要求 - 法人股东出席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相应证件[21] - 个人股东出席需出示有效证件,代理他人需授权委托书[22] 会议主持与表决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成员主持[2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实行[3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6]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在股东会上应就质询作出解释,特定情况可拒绝[26][29]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按规定表决[30] - 股东发言需遵守先举手、主持人指定等规则[32]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6]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36][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8]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有争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41]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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