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0007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新建材北新建材(SZ:000786)2025-10-24 19:48

募集资金协议与存放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10] 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10] - 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4] 资金使用计划与审批 - 按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4] - 资金使用计划书需经办公会议审查、董事会审议[16] 项目延期与评估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评估项目[17] 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 多项事项使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独财同意[18] - 变更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8]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10%按程序执行,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8]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18]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投入项目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8]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并到期归还[20] 超募资金使用 - 按顺序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并股东会审议[22]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披露信息并履行程序[23] 闲置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并公告[26] 用途变更规定 - 4种情形视为变更,严重情形视为擅自改变[28] - 变更投向需董事会、股东会及保荐或独财意见[27]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30] 项目终止资金处理 - 项目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条件[3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4]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3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34] - 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5] 保荐或独财职责 - 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6] -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6] 资产收购规定 - 发行证券购买资产上市前办理资产转移手续[39] - 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应遵守盈利预测承诺[40] 办法施行与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4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