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银星能源银星能源(SZ:000862)2025-10-24 19:48

制度修订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07年7月制订,2012年8月第一次修订,2025年10月第二次修订[1] 工作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工作原则与对象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等六项原则[4]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4]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披露、报告编制等十项[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十一种[6][7] 责任人 - 董事长是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8] 档案保存 - 接待和推广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1]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2] 信息发布管理 - 机构人员等发布公司信息需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索要预发稿件核对,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13] - 委托分析师等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13] 信息监控与违规处理 - 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监控,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违规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发正式公告并采取措施[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1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 本制度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调研要求 - 特定对象调研等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基于调研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调研形成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