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星能源(000862)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银星能源银星能源(SZ:000862)2025-10-24 1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8]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9] 内部审计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每季度一次[17] - 临时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提前五天通知[17]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经主任委员同意可通讯表决[18] - 异常情况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信息[18]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备案,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0] 年报相关工作 -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公司年报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3] - 与年审会计师协商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23] - 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3]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续聘下一年度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25] - 改聘应全面了解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25] 工作细则执行 - 自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