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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0024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固股份金固股份(SZ:002488)2025-10-24 19:4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