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种事项[9][10][11] 审议与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14] - 交易金额低于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法人),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4] - 成交金额30万以上(自然人)或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法人),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达股东会标准则提交股东会[15] - 成交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5] 评估与披露 - 成交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股东会[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29][40] 担保规定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16]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 参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相关规定[25]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24] - 发生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7] - 审议关联交易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审慎确定价格[18]
通达股份(00256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