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晶盛机电晶盛机电(SZ:300316)2025-10-24 19:4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需审议批准[6][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审议表决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会议变更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议事规则制定及修改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