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阿尔特阿尔特(SZ:300825)2025-10-24 19:46

股权结构 - 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5,253,020股,持股比例为30.17%[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8,040,481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8,040,481股,其他种类股0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 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独立董事应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36] 利润分配 - 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40%,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视为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43] - 符合条件下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