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000528)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柳工柳工(SZ:000528)2025-10-24 19: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违法违规等特定情况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2] - 候选人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会议相关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0][21] - 公司按时提供会议资料,有问题可延期[23] 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质疑或罢免,董事会讨论披露结果[27][28] - 受批评谴责或严重失职,取消收回津贴并披露[28][29]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披露[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