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 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