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直接持有及新增股份[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份[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份[6] 转让特殊情况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董事、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股份计算基数[16] 信息披露与检查 - 买卖股份前董事、高管应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15] - 董秘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5] 减持规定 - 转让股份董事和高管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8] - 未实施或未完毕减持应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日公告[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22] - 董事、高管违规严重可要求引咎辞职或交监管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24]